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18-7)
豫矿评公开2018第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交的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陕旺评报字[2018]114号),已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7月5日至7月18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现对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新增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陕旺评报字[2018]114号)摘要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