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18-4)
豫矿评公开2018第4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登封市报庄俊峰铝土矿(新增伴生镓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18〕第020号),已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6月11日至6月25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现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登封市报庄俊峰铝土矿(新增伴生镓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登封市报庄俊峰铝土矿(新增伴生镓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18〕第020号)摘要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