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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信息(6月29日)
作者: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栏信息员   来源:地质环境处    时间:2018-07-03   浏览: 人次

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工作,根据有关要求,我厅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的指导情况

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交办单》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我厅部门职能,成立了以厅党组成员、投资中心主任吴孔军为组长,由厅储量处、执法处、开发处、环境处人员组成指导组于627—28日赴方城县进行实地指导。

本次指导工作采用现场核查、召开分析会、查阅资料、召开指导会等工作方式。厅指导组深入方城县兴发石业有限公司古庄店花岗岩矿实地查看了开采现场,详细了解了矿山的开采现状、生产工艺、地质环境治理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并着重查看了矿山生产废水循环池等环保设施。掌握第一手资料后,指导组召开了由方城县政府、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古庄店乡政府等部门参加的分析会。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以及第一次信访举报件的处理情况,指导组就交办单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问询,对举报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分析案件情况,讨论指导意见。通过上述工作,指导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提出了信访件处理指导意见,并召开由南阳市政府、市国土局、环保局、督查室,方城县政府、县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的指导会。指导会上,指导组组长吴孔军介绍了指导组在方城县工作情况,提出了信访件处理指导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妥善彻底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最后,指导组提出了5条建议。一是南阳市委市政府、方城县委县政府要从政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新发展理念和“四个意识”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二是南阳市委市政府、方城县委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妥善处理群众重复举报的问题,彻底查清查实有关问题,给举报群众一个专业的、权威的、合法合规的处理结论。三是方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本部门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上报案件办结报告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履行矿产、土地监管职责,确保本辖区矿山、土地管理秩序良好。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报告政府,切实做到“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矿山企业超储量开采应及时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四是方城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五是建议方城县政府积极与举报人沟通,化解信访人与矿山开采及加工企业的矛盾纠纷,采取一切措施力争举报人罢访息诉,杜绝此类信访事件再次发生。

二、与洛阳市政府签署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共建协议

628日,省国土资源厅与洛阳市人民政府举行会谈,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兴辽,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宛康及省环保厅、工信厅、农业厅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文卿与洛阳市常务副市长吴孟铎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共建协议。

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既是落实国务院“土十条”的要求,也是《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省政府将洛阳市定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洛阳先行区建设,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洛阳先行区建设牵头单位,全力支持洛阳先行区建设。

按照协议,省国土资源厅将指导洛阳市全面摸清土壤污染环境状况,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将生态保护红线与空间开发保护管理相衔接,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为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探索出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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