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央和省政风行风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二、强化服务意识,弘扬清风正气。杜绝衙门作风及“冷、硬、横、推”问题,做到“请客不吃、送礼不要、合规快办、违规不办”。
三、坚持网上报批,阳光行政。所有建设用地报件均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远程申报、网上办理、网上督察,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及有关部门监管。实行日清理、周通报,强化实时督办、检查。
四、缩短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将国土资源部3号令规定的建设用地报件审查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工作日,其中省以上重点项目办结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括市县政府补正时间)。
五、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建设用地报件办理流程、审查标准、材料要求及办结时限,将行政裁量制度化、规范化。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即时公开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省政府批准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
六、积极改革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推进审查流程重塑,减少审查层级和审查环节,进一步缩短用地审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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