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了《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现将《暂行技术要求》公示,征求各界意见,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发送至省储量评审中心电子信箱,以便统一修正。
联系人:翟丹丹;联系电话:68108376;电子邮箱:hnclp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