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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保障形势分析
作者:调控处信息员   来源:调控和监测处    时间:2018-02-09   浏览: 人次
 

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抓好国土资源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服务保障打好四张牌、开展四大攻坚战。推进五个国土建设,落实六抓战略举措,实现国土资源保障六个全覆盖,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用地供应保持平稳,重点项目应保尽保。2017年,全省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7.60万亩,同比增加5.5%。全省共批准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9.11万亩,同比减少3.9%,其中报国务院批准11.86万亩,同比增加25.6%,报省政府批准24.25万亩,同比减少22.64%。全年共保障A类计划新开工项目348个,已完成用地保障项目321个,有力保障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米字形高铁、商登高速、郑民高速、出山店水库、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二)土地供应总量增加,房地产开发用地需求明显。2017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72.26万亩,同比增加159%。从供应结构看:其中,工矿仓储用地8.48万亩,同比减少7.2%;房地产开发用地11.69万亩,同比增加33.9%(其中商服用地供应2.75万亩,同比增加14.2%住宅用地供应8.94万亩,同比增加41.3%);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52.11万亩,同比增加418.8%(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31.77万亩,主要是2009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单独选址项目土地供应)。土地供应结构的变化与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发展战略趋于一致。从供应方式看,出让19.8万亩,同比增长17.8%;划拨52.44万亩,同比增长372.3%,其他供地方式0.03万亩。

(三)土地出让总价款增长近四成,住宅用地均价略有降低。2017年,全省出让土地19.8万亩,成交价款2165亿元,同比增加39.4%。其中:招拍挂出让18.71万亩,占总出让面积的94.5%,成交价款2122.52亿元。土地出让均价109.34万元/亩,其中:商服用地出让均价147.01万元/亩,工业用地出让均价17.22万元/亩,住宅用地出让均价194.51万元/亩,其他用地出让均价40.67万元/亩。环比前三季度,商服、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略有走高,其他用地出让均价变化不大,住宅用地因受地方调控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比前三季度每亩均价降低21.29万元。

(四)矿业权市场持续盘整下行,探矿采矿权许可证均有所减少。由于全国整体矿业市场疲软,以及我省放管服改革下放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截至12月底,全省有效勘查许可证803个,同比减少23.3%;有效采矿许可证2631个,同比减少5.2%。新立探矿权15个,同比减少44.4%;新立采矿权44个,同比减少26.7%。探矿权出让11个,同比减少59.3%,出让价款1.1亿元,同比增加346.1%;采矿权出让44个,同比减少24.1%,出让价款4.5亿元,同比减少32.1%

(五)全省地质灾害数量有所减少,灾害防治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0起,同比减少77.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9万元,同比减少88.6%。预报地质灾害13起,避免人员伤亡11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

(六)违法用地势头持续放缓,矿产违法情况略有抬头。2017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320起,同比减少25.4%,涉及土地面积1.05万亩,同比减少0.1%,涉及耕地面积0.40万亩,同比减少15.8%;土地违法案件立案2103宗,同比减少24%,涉及土地面积0.94万亩,同比增加6.4%,涉及耕地面积0.39万亩,同比减少0.1%;结案1278宗,罚没款2246.07万元。我省矿产违法案件立案144宗,同比增加23.1%;结案142宗,罚没款336.62万元。

二、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提请省政府、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大耕保格局。积极破解占补平衡难题,规范入库程序、建立台账、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年度内全省经批准占用的耕地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创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将土地整治与精准扶贫、三山一滩搬迁安置、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圆满完成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超国家下达目标17.21万亩,优化了我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二)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发展用地,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比照灾后重建政策先行用地,并对每个贫困县在应分配计划的基础上再新增600亩计划。争取国土资源部同意先行审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涉及乡镇的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及时保障了搬迁用地。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卢氏等地安排地质勘查项目32个。加大资金投入,在方城县、罗山县等地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资金5.76亿元,在嵩县、宜阳县等地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搬迁避让。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政策,流转交易宅基地复垦券6.01万亩,实现收益131.07亿元,交易面积、收益分别占全国的45%37%,惠及30多个易地扶贫搬迁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受到汪洋副总理的表扬。

(三)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保障用地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支持百城提质工程用地的具体措施,精细化做好用地保障。将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直接分解到县(市),省直管县()保障不低于2万亩,第一批试点县(市)保障不少于1.5万亩,其他县(市)保障不少于1万亩,共计安排106个百城建设县()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172.77万亩、弹性空间77.26万亩,确保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四)全面发力推进改革。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探索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耕地和乡村集体建设用地,简称三块地改革),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强化土地有效供给,着力解决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粮食怎么保三大难题。认真落实改革任务,2017年共承担国家级、国土资源部改革创新试点11项,3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指导长垣县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树立了中西部改革模板。省级空间规划探索出了具有时代特色、符合我省实际的试点经验。积极指导试点市、县稳妥开展编制村土地规划、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土地二级市场建设、三调新技术运用、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登记颁证等试点,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五)找矿突破行动第三阶段成效显著。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河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划,调整地质找矿方向。在保持传统优势矿产勘查的同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矿产的支持力度,新发现矿产地12处,金、银、铜、铅锌、萤石等重要矿种找矿均有所突破,重要矿产新增查明储量居全国前列。加强煤层气、页岩气等清洁能源矿产的调查评价,部署对有潜力的矿床进行深部探矿增储的示范研究,在洛宁县上宫金矿区1312米垂深处首次发现银多金属矿体,为今后部署3000-5000米深度的金属矿产资源探测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科学推动矿业权管理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测算制定《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征求意见稿)》,为我省科学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打下了坚实基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路径和方法,探索性制定了我省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为保障未来我省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了有益尝试。做好矿业权年检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衔接,顺利完成首年度矿业权人勘查采集信息公示。

(七)健全不动产权保护机制。全面完成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农村房屋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前实现国家、省、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纵向互联互通,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数据整合汇交80%的目标任务,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了产权制度基础。

(八)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举办3次全省国土资源市县局长研讨班,研究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国土资源工作改革路径。史上首次举办全省主管市县长培训班,宣讲国土资源政策,强化政府在国土资源管理利用中的主体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难题,推进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干部管理体制创新,实现系统内外深度融合,在郑州、许昌、汝州等地开展改革试点,探索省级以下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以当地党委管理为主的新模式。着力推进国土资源基层乡所建设,健全国土资源系统保障体系,协调省财政专项资金6亿元分三年用于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耕地红线任务艰巨。我省后备资源总量少且分布不均,根据国家公布的我省近期可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269.29万亩,集中连片适宜开发的仅有61万亩,按照中发4号文件要求,今后将严格限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而我省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占补平衡、占优补优落实困难。此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分解目标时,未核减南水北调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造成我省部分县市耕地保护压力巨大。

(二)违法违规用地采矿问题时有发生。截至目前,我省列入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的闲置土地仍有3宗仍未处理到位。此外,在部分地方,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仍在增加,存量土地消化节奏缓慢。因追求高供地率而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地方还有大量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难度也很大。

(三)地质找矿面临瓶颈制约。受国际国内矿业经济形势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下降,勘查总体投入不断减少。2011-2017年,财政专项找矿资金从7.85亿元锐减到1.61亿元。随着我省地质工作程度提高,地表矿、易识别矿基本都已被找到,空白区越来越少,深部的、隐伏矿床找矿难度大,传统方法、技术和装备难以满足找矿需要。新立勘查项目较少,部分地方找矿受阻,生态保护与矿产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农村耕地、乡村建设用地利用方式综合改革,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激活土地资源要素活力,提升土地资产资本价值,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按照计划时间表,对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谋算、统一开发、统一供应。以土地信托推进农村耕地流转,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经营。对乡村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管理,推进空心村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通过发展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形式,发挥农村建设用地效益。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国家、省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制等特殊政策。百城建设提质市县、航空港区等重点区域用地,不受批次限制,实行即时受理,按时办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协调推进在建郑万、郑合、郑济、太焦等米字形高铁、拟新建高速公路、沙颍河等航道、出山店、前坪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用地手续办理。推进联审联批、坚持月统计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地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化解项目建设用地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完成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目标。

(三)严格保护耕地红线。研究完善省辖市、省直管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土地规划调整完善相协调,规范有序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保全面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各项任务,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土地审批、执法督察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占补平衡保障体系。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统筹解决占补平衡、占优补优难题。

(四)继续牵头做好百城建设用地保障。结合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域推开的实际,组织收集各地用地和政策需求,评估2017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用地保障工作情况,适时调整修订支持政策。在土地集中收储供应、耕地占补平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引导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健康有序推进。

(五)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全覆盖。实施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籍信息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信息,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统一的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指导各地进一步建设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夯实部署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基础,抓紧推广部署便民服务系统。研究制订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化建设规范,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统一窗口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创建全国百佳省级示范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活动,打造一批业务顺畅、程序简便、群众满意的亮点单位,进一步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持续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提出的不实耕地、城镇空闲地、违法违规用地、拖欠征地补偿费、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突出问题为核心,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研究完善闲置土地原因认定、土地收回标准、程序、争议解决等机制,推动建立多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加大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解决闲置土地难以处置到位的各类问题。

(七)不断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持续开展铝土矿、金矿、银矿、铅锌矿等传统优势矿产和市场需求量大的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加大三稀(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矿产、晶质石墨、萤石等战略新兴矿产的勘查,逐步加强煤层气、页岩气、地热与干热岩等清洁能源矿产的调查评价。积极倡导绿色勘查,努力实现找矿突破和环境保护双赢;加大项目监审管理和技术指导力度,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与应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PPP”合作模式,探索省财政地勘项目新的管理方式。探索研究建立相应的找矿奖励激励机制,激发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通过技术投入实现找矿突破的主观能动性。

(八)压实国土资源领域执法检查责任。深入推进强化日常执法年活动,从源头上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问题产生。充分运用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地方政府加强管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案件及时移送,及时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统筹用好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暂停审批、约谈问责等执法手段,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巩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突出压实乡(镇)政府监管责任,构建全覆盖的乡(镇)、村组、协管员监管网络,大力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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