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利用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力保障稳增长保态势,国土资源供给保持了平稳有序的良好格局。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国家分配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略有减少,重点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规模缩减的情况下,下达我省新增计划指标31.37万亩,比上年略有减少。上半年,共使用新增计划指标5.61万亩,批准建设用地17.37万亩,同比减少31.7%,其中:报国务院批准2.96万亩,同比增加185.3%,报省政府批准14.41万亩,同比减少41%。全省共完成A类用地保障项目273个,占新开工项目总数的75.6%,超额完成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用地保障率70%的目标任务。郑州航空港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郑徐高铁、商登高速、郑民高速等一批交通、水利、电力项目正式用地陆续获国务院批准;周南高速、淮滨公铁水一体化港口、驻马店6条公路、出山店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禹亳铁路先行用地报国土资源部审查;郑万、郑合部分地段用地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待批。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稳中略降,住宅用地增幅明显。上半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11.93万亩,同比减少3.2%。从供应结构看,工矿仓储用地3.9万亩,同比下降5.6%;房地产开发用地4.45万亩,同比上升16.2%(其中:商服用地1.1万亩,住宅用地3.34万亩,分别同比上升0.9%和22.34%);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3.58万亩,同比减少17.9%。上述三类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占比分别为32.7%、37.3%、30.0%。
(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量价双增,土地市场保持活跃态势。上半年,从土地供应方式看,划拨土地3.62万亩,同比减少29.2%;出让土地8.31万亩,成交价款832.0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15.4%和19.3%。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7.92万亩,占出让总面积的95.3%,成交价款819.04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98.4%。土地出让均价100.13万元/亩,同比增长3.8%,其中:商服用地出让均价140.42万元/亩,工业用地出让均价17.08万元/亩,住宅用地出让均价199.12万元/亩,其他用地出让均价48.34万元/亩。
(四)矿业权市场活跃度不高,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呈下降态势。截至6月底,全省有效勘查许可证951个,同比减少9.5%;有效采矿许可证2792个,同比增加0.4%。探矿权出让8宗,同比减少27.3%,出让价款4687.39万元,同比增加132.6%;采矿权出让14宗,同比减少48.1%,出让价款21865.65万元,同比减少34.2%。
(五)地质灾害损失略有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上半年,全省持续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等地质灾害较多,共发生地质灾害12起,同比增加71.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万元,同比增加69.7%。同时,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作用发挥明显,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同比增加42.9%,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同比增加165.4%。
(六)违法案件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仍需大力整治。上半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133起,同比增加0.6%,涉及土地面积0.43万亩,同比增加15.7%;土地违法立案996件,同比增加3.5%,结案167件,同比减少26.4%。矿产违法案件立案51件,同比减少32%;结案44件,同比减少26.7%;罚没收入92.09万元。
二、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顺利,6月30日前已圆满全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并将数据库汇交至国土资源部,工作进度和成效位居全国前列。省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补充耕地得到优先保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共安排5.36亿元用于土地整治,其中2.84亿元资金安排到贫困县。从全省整体看,持续保持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直稳定在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以上。
(二)支持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对贫困县用地特事特办,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比照灾后重建政策先行用地,并对每个贫困县在应分配计划的基础上再新增600亩计划。争取国土资源部同意先行审批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涉及乡镇的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及时保障了搬迁用地。继续运用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域内流转政策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上半年组织A类复垦券交易3142.81亩,交易总额9.43亿元,交易价格均为30万元/亩,惠及11个贫困县、万余贫困家庭;B类复垦券交易7369.45亩,交易总额7.26亿元,交易均价为9.86万/亩,惠及6个贫困县。
(三)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持续深化。省级空间规划国家试点扎实开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实施方案》,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等14项专题研究加快推进,规划文本已形成初稿。长垣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专项督察并得到充分肯定。许昌市被列为全国28个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之一,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运转。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提速,《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抓紧制订,130个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完成与国家、省级平台系统对接和数据汇交,便民服务系统已在3个试点上线运行,即将全面推开。
(四)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展开。以整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提出的和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反映的不实耕地、城镇空闲土地、违法违规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挤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遗留问题、拖欠征地补偿费、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查摆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抓好整改落实,打好土地利用管理“翻身仗”。截至6月底,全省整改进度均在25%以上,个别进展较快市、县达到50%以上。
(五)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扎实推进。按照《河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的总体部署,以第三阶段目标矿种为主,按照成果转化优先、整装勘查区和省重点成矿区带找矿优先、传统矿产和新兴矿产并重的原则,持续开展铝土矿、金矿、银矿、铅锌矿等传统优势矿产和市场需求量大的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截至6月底,共下达72个财政地质勘查项目。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99号)部署,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对已设矿业权(金属和非金属)范围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重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启动价款追缴程序。
(七)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治理得到加强。编制了《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河南省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快构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地灾应急、基础支撑的地质环境“4+1”体系,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复查,重点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坚守耕地红线面临严峻考验。河南省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比较充分,易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逐年减少,“占补平衡”矛盾越来越突出。目前省内耕地后备资源主要为黄河、淮河滩涂、丘陵山区的荒草地和村庄建设用地,要么受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限制,要么补充耕地成本高、难度大。一些地方以生态建设、改善民生名义,大量上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等,占用耕地少则几百亩,多则上万亩,也对耕地红线造成冲击,守住红线压力越来越大。
(二)土地粗放利用现象比较突出。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监测统计数据,河南省现有的存量建设用地中,城镇空闲土地101.33万亩,其中:批地空闲65.07万亩、供地空闲15.28万亩、存量空闲20.99万亩。2016年8月,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将河南省闲置土地问题纳入整改范围,涉及闲置土地1098宗6.69万亩。“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并未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而显著减少,反而净增加32.47万亩,年均增加5.41万亩,严重挤占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地质找矿面临多重制约。受国际国内矿业形势影响,勘查总体投入不断减少。2011-2016年,全省矿业权价款及使用费收入从39.85亿元降到8.52亿元,降幅78.4%;财政专项找矿资金从26.6亿元锐减到3.22亿元,减幅87.9%。由于找矿投入不足,安排项目多以续作为主,新立项目很少。随着省内地质工作程度提高,地表矿、易识别矿基本都已被找到,空白区越来越少,深部的、隐伏矿床找矿难度大,传统方法、技术和装备难以满足找矿需要。另外,矿产开发反哺地方机制不健全,生态保护与矿产开发矛盾日益突出。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仍困难较多。房屋登记簿和登记资料移交不完整,内容残缺。多数单位纸质登记尚未移交,数据整理工作无法开展。权籍调查缓慢,房屋落宗困难,普遍存在原房屋登记没有与土地信息的关联。部分市、县尽管按时实现了“停旧发新”,但对困难预判不足,不同程度存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断档”、停滞现象。由于其他单位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联通方式、数据格式、数据内容、部门要求等不尽相同,互联互通进展不理想。
(五)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形成制约。现行体制造成省级以下国土资源部门干部管理“两头不靠”,同级党委不愿管,上级部门管不过来,干部成长“天花板”问题突出,超职数配备干部与基层编制人员不足现象并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5.02万人,其中公务员仅7.14%,财政全供事业人员31.6%,差供人员4.54%,自收自支人员47.99%,聘用人员8.73%。基层所和执法监察队伍基本没有行政编制,经费多从事业费或罚没款中列支,越来越难以为继。
四、下一步主要措施
(一)全力服务保障稳增长、保态势大局。经核算,2017年,全省建设用地保障总规模预计86.82万亩,其中:使用国家下达的新增计划31.37万亩,增减挂钩计划30.53万亩,工矿废弃地计划6.92万亩,盘活存量计划18万亩。将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实施、重要区域、重大项目、扶贫攻坚、民生工程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及时落地。
(二)进一步破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难题。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统计局共同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2016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统筹使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基金等,拓展补充耕地渠道,统筹解决占补平衡、占优补优难题。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开展“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试点,持续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持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可列入再开发范围的城镇低效用地,统筹规划,优化产业用地结构,推广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实施建设用地强度控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的目标。强化土地利用供后监测与监管,探索建立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两随机、一公开”机制。
(四)继续打好脱贫攻坚战。支持做好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用地保障工作。对扶贫开发和搬迁、迁建安置及扶贫产业发展用地审批,特事特办、优先办理、快速办结。完善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办法,开展2017年第二批A类、B类复垦券交易,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一、二批试点产生的节余指标纳入A类复垦券交易范围。加快制订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旧宅及宅基地处置意见。
(五)稳妥推进重大改革试点。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专题研究、规划文本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向中央提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修法建议。系统总结和提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果,增加试点样本,扩大改革成效,为国家提供中西部地区的改革样本。做好土地二级市场国家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为下一步推广以及修改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六)持续推进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针对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不实耕地、城镇空闲土地、违法违规用地、拖欠征地补偿费和土地出让金、增减挂钩历史遗留问题等,全面查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第三季度对工作进展缓快、推进迟缓的市(县、区)进行一次约谈提醒,进一步强化市(县、区)政府、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
(七)持续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出台《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市、县(区)与省、国家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数据整理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要求的主城区80%土地、房屋、林地等存量登记数据整理任务。制定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化建设规范,统一窗口标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质量。
(八)努力提高省内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铝土矿、金、银、铅锌、萤石等优势矿产勘查进度,做好国家及我省紧缺矿种和清洁能源矿产勘查,建设矿产勘查开发示范区,努力实现地质找矿“358”战略目标。按照“突出成果、深化拓展”和“引导拉动、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地质找矿机制创新,稳定财政投入,有效发挥省财政找矿资金的引领拉动和杠杆作用,持续推进合作勘查。
(九)探索多元化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新模式。借助国土资源开发投融资平台,统筹运用行政、经济、市场、科技手段,探索推进宝丰县、淇县、汝州市等地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总结推广新乡辉县等地多元化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经验,着力打造“河南模式”。强化矿产开发全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探索矿产资源治理式开发与环境保护开发式治理新模式。